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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教育部要求,硕士研究生培养分为两种类型:一类是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(学科门类涉及理学、工学、哲学、法学、医学、管理学等),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,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,学生毕业时授予“医学科学”或“理学、工学、哲学、法学、管理学”学位;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,以培养各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,侧重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的培养,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、药学、护理、公共卫生、应用心理等专业学位。